在德国乘坐飞机的六大常识

更新时间:2024-04-28

当您在德国乘飞机旅行时,丢失了行李或者忘记取走行李,您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就向乘坐飞机旅行的乘客提供一些相关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细的规定,可以访问本文列出的联邦航空局与乘客调解处的网站。

——我应该提前多久办理登机手续?

答:乘客应该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通常来说应在起飞前90分钟内办理登机手续。

如果乘客没在规定时间内登机,机票将失效。乘客应与航空公司联系,取消返程机票。有些航空公司也会自动取消那些未能按时登机的旅客的返程机票。

——若飞机晚点或者取消,我该怎么办呢?

答:若飞机晚点2个小时以上或者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必须对乘客的权利做出书面上解释。乘客的权利包括,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提供餐饮和打电话的服务。如果必要的话,航空公司还得给乘客提供旅馆住宿。当由于航空公司超员发售机票而使乘客不能登机时,乘客也可以向航空公司要求以上权利。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提供以上服务,乘客可以自行解决食宿需求并收集费用单据,以便向航空公司要求补偿。

如果飞机由于天气恶劣或技术上的问题不能起飞或延误的话,人们应该要求有一个书面的、关于此事的证实报告。因为除了以上原因,航空公司不能以其它理由免除其补偿、安排乘客的义务。

——若我取行李时发现有行李损坏或丢失,我该怎么办?

答:若取行李时候发现有损坏或是根本找不到行李,请立刻去航空公司的“失物招领(Lost & Found)”办公室描述情况。对于行李的损坏,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取最多1000欧元的赔偿。丢失行李的乘客在索赔时,必须证实行李箱里物品的价值。如果由于该行李滞后到达造成了其他损失,乘客也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在发现行李受损后的7天内,行李滞后到达的21天内,乘客可以向航空公司提交一份书面的损失清单,并要求赔偿。

——什么物品能放在在随身行李中?

答:总的来说,所有重要和贵重的物品都应该放在随身行李中,因为托运行李容易丢失。随身行李中的液体物品必须密封在器皿中,且不得超过100毫升。液体物品包括胶质液体、润肤霜、喷雾剂和牙膏。所有器皿必须装入一个可重复密封、透明的塑料袋中,且该塑料袋的容积不可超过1升。婴儿食品和药品的准许携带量可酌情增加。携带的药品必须附有处方;携带婴儿食品,机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乘客试吃,以证明其安全。

——我在哪里可以投诉?

答:需要对航空公司或机场的服务进行投诉的旅客,请联系有关航空公司、联邦航空局(Luftfahrt-Bundesamt)或者乘客调解处(Schlichtungsstelle Mobilität)。乘客可以在机票上找到航空公司的名称和代码。

——联邦航空局和乘客调解处是什么机构?

答:联邦航空署是所有在德国机场起飞或者乘坐德国航空公司航班的乘客的申诉机构。联邦航空署处理相关投诉并敦促航空公司改善服务质量。

主页:www.lba.de

乘客调解机构由德国交通俱乐部(Verkehrsclub Deutschland ,简称VCD)组织,为公共交通的乘客提供免费的交通调解服务。调解范围包括铁路、航空和航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到目前为止,一些大型的德国航空公司如汉莎、柏林航空、德国之翼和LTU都拒绝与该机构合作。此外,该机构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

主页:www.schlichtungsstelle-mobilitaet.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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