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工商局

中  文  名:龙马潭区工商局

官        网:http://www.lmtaic.gov.cn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12号

服务热线:0830-2571708

邮编:646000

工商局简介

  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lmtaic.gov.cn,包括机构概况、工商动态、规划计划、12315专栏、法律法规、公众参与等信息的公开。

  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12315专栏:http://www.lmtaic.gov.cn/a/12315zhuanlan

  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法律法规:http://www.lmtaic.gov.cn/a/falvfagui

  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龙马潭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负责龙马潭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法制股,注册登记管理股,经检大队,党委办公室等.

  主要职责

  一、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龙马潭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负责龙马潭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建议,负责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负责龙马潭区域内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查处经销掺杂掺假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负责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和市场经营的规范、监管工作。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实施经济合同的行政监管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案件,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负责监管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拍卖行为。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商标工作,组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评选和推荐,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工作。

  九、负责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的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十、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龙马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机要管理,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工作、本系统目标管理及督查督办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外部联系协调、后勤保障、车辆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检查本系统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票据管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股:

  组织管理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干部职工的考评考核、评比表彰及创先争优活动、事业单位职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决议、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督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按规定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党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财务、经费和基建项目的审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股: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核审、执行;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交办的其它工作。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登记管理股:

  组织实施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管辖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其它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企业的变更、换照及个体工商户的换照工作;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打造诚信形象,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指导企业开展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争创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审核;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检大队:

  组织实施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措施、办法;

  监督、协调、指导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

  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查处市场主体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办理各业务股、室和基层工商所移交的经济违法案件;配合、协助基层工商所、各业务股、室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负责本系统经济检查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经检办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

  市场股:

  贯彻执行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措施办法;实施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开展文明市场的创建、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实施对辖区市场的专项治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参与市场建设的规划、论证;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济组织经营信贷动产抵押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法规、业务知识;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同反腐败现象作斗争;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做好党建表彰、推荐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办理区工商局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完成区工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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